第二回,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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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回還沒扔呢,顏平之先脫力趴地了,簡直像一灘爛泥一樣——他,已經想明白了。不管真相如何,他都是那麽個同姓相X生出來的人了。陰私事,最難表白。你要鬧大了去證明,就已經輸了。
顏啟不信邪,他自己扔,還是正。
顏老娘也傻眼了,看著兒子扔了好幾回,她說:“我來!”也是正。
顏啟不敢相信地看著楚氏:“阿吳當年……”
楚氏鎮定地道:“你要納她,聖上許了,阿家答應了,可有我插手的餘地?”
顏老娘已經哭了起來:“這都造了甚麽孽喲~~~親家,親家,可不敢說出去啊。”這回親家不是叫吳老爹了,是管郁陶姜戎等人叫的。這老太太一輩子就信兩宗事,一、兒子;二、迷信。排名不分先後,硬要排一下的話,迷信還在兒子上面。
吳家人這才知道不好,吳表妹當時就說:“表哥表嫂救我!”
【真是……豬一樣的隊友啊!】顏神佑本來打算她來鬧的,反正她是“神童”,小孩子眼睛又幹凈,說吳表妹舌頭拖了三丈長又怎樣?說看到個怪物披了個人皮又怎樣?《聊齋》的段子咱知道得不要太多!
現在好了,不用她鬧了。而且……三房已經被拖下水了。
再看算命老頭兒,已經……已經……悄沒聲兒地溜到門口兒了,然後又被提溜進來了!楚氏就問了一句話:“還蔔嗎?要不要換一個人來?”
顏啟還不死心,顏老娘已經被打擊崩潰了:“不許,都不許,不許說出去,不許叫旁人知道!”說著,這老貨還看了她吳親家一眼!又看看顏啟:“你把這事兒給我辦圓了,不許有人知道!”顏啟連遭打擊,先是親口跟他娘承認他廢了,又出了眼下這事兒。最後一點勇氣,也被顏老娘這一崩潰的怒吼給吼飛了。他也萎了。
能威脅兒子,威脅這吳“親家”,真親家是不能威脅的。尤其是姜戎,他必要給妹子討個說法。姜戎雖是世家子,然則自幼習武,又掌兵,帶著一股子的彪悍之氣。此時占盡上風,卻也恨極了顏平之等人。他也是看出來了,若說這顏吳真是出自同源,他也不相信的。可誰叫一蔔便是個正呢?好機會不能錯過。
顏平之被他揪到手裏的時候,已經崩潰了。
作者有話要說:[1]姑娘,也可以當成是姑·娘,就是姑媽。
同姓不婚,不論妻妾,不論血緣遠近。《唐律疏議·戶婚》:182 諸同姓為婚者,各徒二年。緦麻以上,以奸論。
【疏】議曰:同宗共姓,皆不得為婚,違者,各徒二年。然古者受姓命氏,因彰德功,邑居官爵,事非一緒。其有祖宗遷易,年代寖遠,流源析本,罕能推詳。至如魯、衛,文王之昭;凡、蔣,周公之胤。初雖同族,後各分封,並傳國姓,以為宗本,若與姬姓為婚者,不在禁例。其有聲同字別,音響不殊,男女辨姓,豈宜仇匹,若陽與楊之類。又如近代以來,特蒙賜姓,譜牒仍在,昭穆可知,今姓之與本枝,並不合共為婚媾。其有覆姓之類,一字或同,受氏既殊,元非禁限。若同姓緦麻以上為婚者,各依雜律奸條科罪。
問曰:同姓為婚,各徒二年。未知同姓為妾,合得何罪?
答曰:“買妾不知其姓,則蔔之。”取決蓍龜,本防同姓。同姓之人,即嘗同祖,為妻為妾,亂法不殊。戶令雲:“娶妾仍立婚契。”即驗妻、妾,俱名為婚。依準禮、令,得罪無別。
其實占蔔也不能防止亂倫的。有個有名的故事,傳說晉末大亂,士人東渡,有一位道德楷模,在抉擇的時候放棄了自己的兒子,選擇了救別人的兒子。過江之後,發現自己沒兒子了,老婆也生不出來了,就買了個妾。
占蔔一下,不是同姓,就納了。後來越看越覺得小姑娘眼熟,一問,再一問,艾瑪!是他外甥女兒。
道德先生到死都沒有兒子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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顏啟不信邪,他自己扔,還是正。
顏老娘也傻眼了,看著兒子扔了好幾回,她說:“我來!”也是正。
顏啟不敢相信地看著楚氏:“阿吳當年……”
楚氏鎮定地道:“你要納她,聖上許了,阿家答應了,可有我插手的餘地?”
顏老娘已經哭了起來:“這都造了甚麽孽喲~~~親家,親家,可不敢說出去啊。”這回親家不是叫吳老爹了,是管郁陶姜戎等人叫的。這老太太一輩子就信兩宗事,一、兒子;二、迷信。排名不分先後,硬要排一下的話,迷信還在兒子上面。
吳家人這才知道不好,吳表妹當時就說:“表哥表嫂救我!”
【真是……豬一樣的隊友啊!】顏神佑本來打算她來鬧的,反正她是“神童”,小孩子眼睛又幹凈,說吳表妹舌頭拖了三丈長又怎樣?說看到個怪物披了個人皮又怎樣?《聊齋》的段子咱知道得不要太多!
現在好了,不用她鬧了。而且……三房已經被拖下水了。
再看算命老頭兒,已經……已經……悄沒聲兒地溜到門口兒了,然後又被提溜進來了!楚氏就問了一句話:“還蔔嗎?要不要換一個人來?”
顏啟還不死心,顏老娘已經被打擊崩潰了:“不許,都不許,不許說出去,不許叫旁人知道!”說著,這老貨還看了她吳親家一眼!又看看顏啟:“你把這事兒給我辦圓了,不許有人知道!”顏啟連遭打擊,先是親口跟他娘承認他廢了,又出了眼下這事兒。最後一點勇氣,也被顏老娘這一崩潰的怒吼給吼飛了。他也萎了。
能威脅兒子,威脅這吳“親家”,真親家是不能威脅的。尤其是姜戎,他必要給妹子討個說法。姜戎雖是世家子,然則自幼習武,又掌兵,帶著一股子的彪悍之氣。此時占盡上風,卻也恨極了顏平之等人。他也是看出來了,若說這顏吳真是出自同源,他也不相信的。可誰叫一蔔便是個正呢?好機會不能錯過。
顏平之被他揪到手裏的時候,已經崩潰了。
作者有話要說:[1]姑娘,也可以當成是姑·娘,就是姑媽。
同姓不婚,不論妻妾,不論血緣遠近。《唐律疏議·戶婚》:182 諸同姓為婚者,各徒二年。緦麻以上,以奸論。
【疏】議曰:同宗共姓,皆不得為婚,違者,各徒二年。然古者受姓命氏,因彰德功,邑居官爵,事非一緒。其有祖宗遷易,年代寖遠,流源析本,罕能推詳。至如魯、衛,文王之昭;凡、蔣,周公之胤。初雖同族,後各分封,並傳國姓,以為宗本,若與姬姓為婚者,不在禁例。其有聲同字別,音響不殊,男女辨姓,豈宜仇匹,若陽與楊之類。又如近代以來,特蒙賜姓,譜牒仍在,昭穆可知,今姓之與本枝,並不合共為婚媾。其有覆姓之類,一字或同,受氏既殊,元非禁限。若同姓緦麻以上為婚者,各依雜律奸條科罪。
問曰:同姓為婚,各徒二年。未知同姓為妾,合得何罪?
答曰:“買妾不知其姓,則蔔之。”取決蓍龜,本防同姓。同姓之人,即嘗同祖,為妻為妾,亂法不殊。戶令雲:“娶妾仍立婚契。”即驗妻、妾,俱名為婚。依準禮、令,得罪無別。
其實占蔔也不能防止亂倫的。有個有名的故事,傳說晉末大亂,士人東渡,有一位道德楷模,在抉擇的時候放棄了自己的兒子,選擇了救別人的兒子。過江之後,發現自己沒兒子了,老婆也生不出來了,就買了個妾。
占蔔一下,不是同姓,就納了。後來越看越覺得小姑娘眼熟,一問,再一問,艾瑪!是他外甥女兒。
道德先生到死都沒有兒子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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